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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大文学院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研究会章程】
 
来源: | 日期:2021-08-30 11:35:41 | 浏览 次] 字体:[ ]

 

渤大文学院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研究会章程
 
一、名称:渤海大学文学院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会
 
二、宗旨:本社团设立的目的是旨在研究我国非遗保护规律特点、成功经验和列入名录项目新成就;重点在当代大学生中传承、传播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果;弘扬振兴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非遗走进高校,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三、业务范围:
(一)研究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依据,以国家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我国优秀的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为重点,参与非遗保护事业,开展技艺传播和学术探索活动。
(二)组织会员对优秀的武术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继承、传习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校园生根、开花、结出丰硕果实,使我们这一代大学生能够分享我国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成果。进而实现我国非遗活态传承、动态保护、生生不息、代代相传的保护目标。
(三)开展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文学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研究活动和学术交流。
(四)举办武术文化遗产技艺、技能的展示、展演、竞赛、联谊等活动,活跃校园业余文化生活。
(五)组织开展其它与研究会业务范围相一致的活动内容。
 
四、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
(一)资格:
(二)权利:
(三)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
(一)本社团设会长2人、秘书长3人,由会员推选,每届任期2年。
(二)内部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会长职权)
(三)业务活动计划和日常工作主持(会长职责)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本单位经费来源:1、个人出资;2、会费;3、资助、捐赠等合法收入。
(二)经费自筹自支,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七、章程修改和终止程序
(1)修改的章程由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八、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会 长:李一平 徐 畅
   
    秘书长:宫晓婷 刘 霞 朱统辉
 
    内部机构设置及负责人确定:(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