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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教体学院女子健身自卫术学会章程】
 
来源: | 日期:2021-08-30 11:35:41 | 浏览 次] 字体:[ ]

 

渤海大学教体学院女子健身自卫术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名称
渤海大学教体学院女子健身自卫术学会
二、宗旨
本社团设立目的旨在女子大学生中培养和传授健身强体,防身自卫的技能、技巧、技法、技艺;增强防范非法侵害、以弱胜强、正当防卫的本领;锻炼刻苦顽强、持之以恒的意志品质;培训沉着、机智、勇敢的临敌经验和超常的制敌智慧;养成中华儿女自强不息、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精神。
 
第二章 业务范围
三、教学训练活动内容
(一)女子健身法:《易筋经》《柔化拳》《洗髓经》《腑脏经》
(二)徒手自卫术:《七十二拿破拿》《柔化短打》《地开摔擒》
(三)器械自卫术:《匕首》《短棍》《短刀》《节鞭》《梢子棍》
(四)空手夺白刃:徒手对武器
(五)巧遁心术技:以弱胜强,女子自卫术。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一)本社团设会长2人、秘书长3人,由会员推选,每届任期2年。
(二)会长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研究会的决议。
(三)会长拟定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
(四)会长、秘书长组织实施社团学期、学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第四章 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
(一)资格:
(二)权利:
(三)义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使用原则
(一)本单位经费来源:1、个人出资;2、会费;3、资助、捐赠等合法收入。
(二)经费自筹自支,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六章 章程修改和终止程序
(1)修改的章程由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会 长:丁 洪
 
        副会长:王丽芳
 
        秘书长:王明宇
 
        总教练:郑钧溅 王吉庆
 
        内部机构设置及负责人确定:(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