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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大文理学院少北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会章程】
 
来源: | 日期:2021-08-30 11:35:41 | 浏览 次] 字体:[ ]

 

渤大文理学院少北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名称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少北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会
二、宗旨
本社团设立的目的是旨在文理学院同学中传承、传播我国优秀的少北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弘扬振兴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非遗走进高校,丰富校园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章 业务范围
(一)研究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依据,以国家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我国优秀的少北武术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为重点,参与非遗保护事业,开展技艺传播和学术探索活动。
(二)组织会员对传统武术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继承、传习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校园生根、开花、结出丰硕果实,使我们这一代大学生能够分享我国近年来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成果。进而实现非遗名录项目的活态传承、动态保护、生生不息、代代相传的保护目标。
(三)开展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文学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研究活动和学术交流。
(四)举办武术文化遗产技艺、技能的展示、展演、竞赛、联谊等活动,活跃校园业余文化生活。
(五)组织开展其它与研究会业务范围相一致的公益活动。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一)本社团设会长2人、秘书长3人,由会员推选,每届任期2年。
(二)会长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研究会的决议。
(三)会长拟定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
(四)会长、秘书长组织实施社团学期、学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第四章 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
(一)资格:
(二)权利:
(三)义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使用原则
(一)本单位经费来源:1、个人出资;2、会费;3、资助、捐赠等合法收入。
(二)经费自筹自支,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六章 章程修改和终止程序
(1)修改的章程由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会 长:董 彬 廖翔宇   
 
        执行会长:王霜红
 
        秘书长:李月亚
 
        总教练:郑钧溅 王吉庆
 
        内部机构设置及负责人确定:(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