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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视手段保护和开发“非遗”的启示
 
来源:《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日期:2014-03-10 17:12:51 | 浏览 次] 字体:[ ]

利用影视手段保护和开发“非遗”的启示

巩盼盼

     摘要:在大众文化传播的话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和传承面临困境。一方面,利用民俗影视进行忠实记录是可行的万法,但其中凸现的司题仍值得我们思考。另一方面,影视民俗抽取了民俗的符号,在一定程度上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播起推动作用。“非遗”的保护要借助影视手段面向大众,走出困境。
    关键词“非遗”;民俗影视;保护

    进入21世纪,网络这一新的传播媒介的勃兴带来的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便利,更是对已有价值观念、文化传播方式的彻底冲击和颠覆。数字媒介传播的快速性和广泛性使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文化基调也正在发生改变,这个改变在于文化的代言人,即主宰文化潮流者不再是少数人——精英阶层,而是一度没有发言权的大众。精英型文化形态走向大众型的文化形态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当代文化正在进入一种一元化的大众文化语境中。而轰轰烈烈展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是在这一文化语境中进行的。避开当下的文化语境孤立地谈保护是行不通的,如何正确评估、合理利用才是保护的实质。而如何真实记录,直观表达“非遗”:如何让更多的人了解、理解、认识“非遗”的内涵:如何有效地将这一“文化遗产”转变为“文化产业”?我们势必要回到大众文化语境中,借助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改变着大众生活的现代传播媒介,这其中,电影、电视等影视媒介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在“非遗”保护中利用影视手段也已经不是新潮,并且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针对其利弊得失,仍有很大的争议,也有一些学者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质疑和担忧。下面就如何在大众文化语境下进行“非遗”保护,特别是针对以电影、电视等大众媒介为标志的电子传播方式对“非遗”保护的影响和启发,从民俗影视、影视民俗两个概念入手作初步的探讨。

    一、“非遗”在大众传播时代的“失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并且世代相承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既包括口头传承、传统的表演艺术、各类民俗活动以及礼仪与节庆等活动,还包括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我们从“非遗”概念的界定中可以看出其具有两大特征:一、传统性:二、活态性。传统的东西要在现代社会中传承下去,关键看是否有适合其生长的土壤。实际上,“这些过去的创造物今天已在许多方面不能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由于丧失了功能,它们有的已经消亡,有的濒临灭绝,有的虽然残在也早已失去昔日的辉煌。”传统所面临的危机正是我们急需保护其存活的原因。而另一方面,“非遗”又是活态地存在的,要保护,就要保存其活态的形式。但随着其在现代生活中功能的丧失,这些活态的文化表现形式也几近僵死。而且,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文字印刷的便捷和电子传播的快速也是把“双刃剑”,对非物质文化传播所带来的全民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直接或间接地导致负载着民间口头文学、民间艺术和手工技艺的传承使命的艺人日益减少乃至死亡,民族“文化记忆”出现中断的概率大为增加。

    可见,由于人们生活方式,交流手段的改变,所带来的一系列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的偏离,使这些承载着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契机。而且,又因为其表现的形态所要求的“活态”性,使其很难被完整、原生态地保护。功能的丧失所带来的不仅是其意义的消解,更多的是消解过程中的被扭曲和破坏。因而,单纯的保护,将其送入博物馆、图书馆只是保存了其“尸体”而忽视了其核心的“灵魂”。面对“非遗”在大众传播时代“失语”的困境,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活态地保护,特别是对那些在现代生活中丧失了功能,失去生存环境而不能原生态存活的文化遗产,更要考虑在其消亡之前用形象的方式保存其“活态”形式。而科技这把“双刃剑”在这里又发挥了其积极的作用,“非遗”的活态保护也离不开现代化技术手段的支撑,运用现代传媒影像技术对其进行忠实记录,正是挽救其“失语”的良药。影视手段的直观性、全景式和影视传播方式的广泛性、快速性,不仅可以使“非遗”的“传统性”被重视记录,“活态性”被完整呈现,又可以使“非遗”被大多数人接受和认同,进而传播和发展,重获“生机”。

    二、民俗影视:“非遗”活态保护的诉求

    民俗影视,即民俗学电影(folklorc film),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英国和美国学者的个别民俗研究,其定义为“有关民俗的非商业电影”。它是伴随着电影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学科,不同于一般的影视剧,它要求对所拍摄内容的真实,但又不等同于纪录片。与传统的田野笔录式、录音式或者照相技术相比,它能不间断、全方位地记录某一民俗发生的全过程。致力于民俗学电影研究的美国民俗学家谢尔曼认为,立意于民俗的电影大体上或者聚焦于:表演者或艺术家个体:互动事件和进程(演唱、叙述、演奏、制作);某群体(地区、家庭、职业群)或其“文化”;或者关注文本、工艺过程或手工艺品。进而,具有时空连续性的民俗理念创造出关注历史或类型的电影。可见,民俗学影视以其特有的影像纪实形式,展现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生存的民族文化环境,对非物质文化的载体进行了立体的和形象的记录。客观自然的影像纪实,能真实地体现民众作为文化主题,对自身民俗文化的阐释和解读。

    中国的民俗学影视从建国以来,就有不少成果问世,它们大多关注民族文化,以反映少数民族民俗风情的较多。虽然整体上的艺术价值不大,但对普及民族知识,抢救民族文化遗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新时期,随着摄影技术的更新和拍摄水平的提高,为拍摄民俗影视片提供了更大的便利。而且,拍摄民俗影视片也不仅仅是专业影视公司的专利,更多的人类学家、民俗学家、文化精英介入其中,甚至,政府部门也参与拍摄。另外,市场化的运营模式也为这一机制带来活力。特别是随着“非遗”申报工作的展开,要求对所申报项目有影像视频材料展示,就使民俗影视走向更加大众的路子。

    尽管民俗影视片在保护“非遗”的活态形式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其在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粗制滥造

    民俗影视片不同于一般的影视作品,其特定的要求和目的不仅要能真实地表达,而且要清晰地传达民俗事象的内涵。粗制滥造的作品势必会影响观众的理解,甚至扭曲了其本质,最后不但起不到宣传和保护的作用,反而让人误解和反感。就拿近几年一些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材料为例,由于申报项目的良莠不齐,因此在影像资料展示上也存在很大的问题,粗制滥造的作品不在少数。有的是拍摄技术和后期制作的问题,使整体上档次不高:有的是没有抓住该遗产最核心的要素,使拍摄内容显得凌乱没有主次:有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内容,几乎是几张照片的组合配上音乐和解说,不能称得上真正的影像资料。这些问题都使所申报项目整体上大打折扣。有的虽然书面材料也很详尽,但因为没有相应的影像资料而不能申报成功。可见,能否有配套的高质量的影像资料也是申遗成功的一个个重要筹码。而且这些影像资料能更加立体、形象地展示文化遗产的全貌,特别是对一些带有表演性质的歌、舞或承载一定民俗事象的文化空间的展示,是十分必要的。

    (二)民俗实体与其精神内核相剥离

    民俗影视片在技术上的粗制滥造只是表面问题,可以补救和修复,而观念上的陈旧和貌合神离,使民俗影视片失去其意义,丧失其功能。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民俗学者作为“他者”被排挤在民俗影视的制作过程中。一提到影视的拍摄和制作,都会想到专业的摄影人员、电脑高手,而很难将民俗学者考虑进去。这就造成大量的民俗影视成了一个表现的空壳,徒有外表而没有传达其最本质的文化内核,而这正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问题。毕竟,民俗学影视作品是基于民俗学理论和方法创作的作品。也就是说,影视作品制作人是民俗学者,或者对民俗学理论和方法有相当的了解。民俗学的视角决定了一部作品是否为民俗学影视。并且,我们看到,许多影视学者早已将民俗作为一种研究对象,而民俗学者并没有太多对影视技术、艺术的关注。这就造成一种断层,一些靠技术解决不了的问题无法与文化对话,而文化工作者却不能熟练操作技术。这就要求民俗学者拿起摄像机并运用电影(谢尔曼语),特别是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青年学者更应该努力学习影视技术。

    纵观中国民俗影视的发展,仍处于在探索中前进的阶段,我们这里将民俗影视片的概念扩而述之,是为了强调现代电子媒介在保护“非遗”中的作用。不单是专指那些专业的民俗学影片,而是一切运用现代摄像设备拍摄、制作的记录民族文化遗产的视频资料。当然,我们期希的是能看到越来越多的民俗学者参与、制作的系统的民俗影视作品,最好是为我们的“非遗”项目都建立一个影像资料库。但同时要注意制作的质量,要真正达到正确地描绘和解释民俗知识、传统文化,更要注意到传统文化在向现代文化的转型过程中所发生的冲突,即“非遗”所处的具体语境。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活态”的“非遗”,而不致使有些在失去其生命活力的过程中彻底消解无迹可寻,一些“非遗”在被扭曲利用得面目全非后找不到根源。民俗影视片不仅仅利于它的完整传播,也有利于它的合理研究和利用。

    三、影视民俗:“非遗”突围之路

    大众文化语境下消费对象和消费观念的变化,使大众登堂入室成了文化的缔造者,成了文化的主人,所以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走向工业化,就成为一种必然。我们的文化要想有出路,就得让大众消费,以切合大众的味口和大众普遍接受的表现形式来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资源,要想生存和发展,同样也要拿出来让大众消费,走文化创新的路子。

    何星亮认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和标志,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是民族认同和民族凝聚的基础。保护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保护文化多样性,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在当代世界,“保护”优秀传统的意义更为深远。而一个国家的电影、电视等大众传媒是软实力的文化,发展文化软实力,既要保护也要创新,在保护传统的基础上依托现实条件进行必要的创新。“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传统,其结构都有两个层面:一个是由具体的情节、形象、仪式、行为等构成的文化母题,形成一种带有符号意义的精神基因:另一个是这个文化母题在某个具体时空中的表现形式。这种形式是与时俱变的。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陈出新,应该是精神内核不变,象征符号不变,母题不变,但是表现形式却可以而且完全应该充分的现代化。现代人喜欢什么形式,动漫、口袋书、游戏、影视等等,都可以。”如何合理地利用好这些文化资源,不仅可以达到保护的目的,而且可以使其焕发出新的活力和生机,走出一条“突围”之路。事实证明,现代社会中的大众有更强烈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如今,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已深入人心,而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势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资源的文化经济必将成为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在主导文化经济的大众文化中,影视无异是占了最突出的位置,它作为一种在现代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大众传播媒介,从诞生之日起,就与民间文化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古人发明的“走马灯”和“皮影戏”,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新民俗电影”,我们在民俗中发明了影视,又在影视作品中更深刻地认识了民俗。当代中国电影界人士早已意识到复兴中国电影的路在于电影的民俗化——即走民族电影的路子。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愈演愈烈的当下,许多当地政府也体会到运用影视手段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且,在现代化语境中,影视手段对宣传一个地区的民俗,促进旅游经济发展也起到一些实际作用。

    我们这里说的影视民俗,不同于上面提到的民俗影视。影视民俗指只存在于影视作品中的想象的民俗,是被制作人创造或改造的模仿民俗的表演。民俗在其中被剥离开原来的文化、社会和历史背景,通过混合和添加的手法,被用来强制性地表达制作人的意识形态、价值观或审美观。影视民俗包括各种体裁,如故事片、恐怖片、电视纪录片和电视剧等。它可以是一个场面、一个动作、一个事件或一个故事情节。这里所指的民俗,包含了广义的民俗文化、民间文学,是针对商业片中的民俗母题和情节,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民俗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涵了特定民族独特的智慧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是其得以延续的命脉和源泉,也是世世代代生活于此的各民族相互通融的精神纽带。所以,反映“非遗”的电影,自然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并能激起强烈的民族认同感。近年,杭州今古时代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历时两年策划制作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题材系列电影。《十里红妆》、《皮影王》、《睡美人》、《鼓舞天下)等十部电影故事片将作为系列电影的首批选题。首部推出的电影《皮影王》以皮影王的传奇经历为情节,着力展示作为光影艺术源头的皮影戏的历史。同时,电影中的蚕花节、钱江潮、春节社戏、元宵灯会等场景将折射出浙江嘉兴海宁的风土人情和民风民俗。据了解,海外片商对这组系列电影的创意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来自日本、台湾等电影机构都希望购买电影版权,向世界推广这些独特的中国电影。不知道是因为电影让人们了解了“非遗”,还是因为这些我们熟悉和倍感亲切的“非遗”让我们喜欢上了电影。总之,正是这种互相利用的关系让观众在观影的同时有着别样的亲切感受。

    “现代的影视艺术无疑都是专业创作者艺术思维的结晶,但根据创作意图,把符合需要的民俗文艺按功能和旨意重新排列、组装以达到新的意境和情趣,在创作中采用民俗文艺的形式或从民俗文艺中撷取素材的影视作品比比皆是。而且,在有些影片中,民俗已不再是简单的点缀和附庸,而成为影片的叙事主体和主题载体。”…民俗来自于生活,电影也是反映生活,从少数民族题材影视中对民俗风情的反映,到都市情景剧中对都市民俗的解读和反思:从流行喜剧影视中借用的民间狂欢理论,到热播的魔幻题材影片中植根的原始神话思维,影视对民俗文化的运用已达到了驾轻就熟的程度。而这些影视剧在借助民俗文化大获成功的同时,也对传统民俗文化带来了冲击和影响。今年的纽约独立电影节入围作品多达250部,《你听我跟你说》是惟一入选的中国影片,它以质朴的内容和独特的拍摄手法赢得了大奖。这部长84分钟的影片,刻画了陕西关中长安区老人李长友对民间艺术的执著精神。影片不仅有对长安社火表演的真实记录,更以现实的镜头对关中地区的非遗传承问题进行了探讨。纽约独立电影节主席斯图尔特在看完该片后说,“片中这个普通中国农民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在这部电影里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化传承的力量。”《你听我跟你说》是一部表现典型关中民俗的方言电影,它的放映必将使更多的人关注“非遗”传承,关注关中民俗。

    《那山、那人、那狗》中记录的湘西纯美风景和纯朴民风,《土楼逢春》记录的闽西可嘉土楼民居习俗,《小儿和他的架火》记录的山西过年垒旺火的社火习俗,《秦淮人家》记录的家庭敬老习俗。在民俗学者看来,弥足珍贵,但他们却大多没有力量和技术手段去拍摄。面对在现代社会濒临消失的许多民俗事象,他们过去无奈,现在却被电视救活了。还有不少地方民俗,由于上了电视,成了招风引凰的梧桐树,大大提高了一地水土的声誉,带来了地方社会的全面发展,反过来又增强了实力去自觉保护民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传播来说,影视传媒的功能不可忽视。我们从《花腰新娘》影片拍摄给当地,特别是花腰彝带来的积极影响上认识这种作用。首先,影片的上映大大提高了花腰彝的知名度,使当地旅游经济发展起来。其次,电影的上映激发了花腰彝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更重要的是,影片的热播也使当地的烟盒舞和跳乐流行起来,甚至成为石屏乃至昆明市老人们的一个锻炼项目。再次,“花腰新娘”已成为石屏县的文化名片,当地政府把彝文化作为文化旅游精品来打造,并已将“花腰新娘”注册成商标。所以,影视作品的热播对保护特定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当地民俗文化是一个重要的条件。“电影(视)的制作只要达到民俗的满意原则,电视的反复播放就成了对这种民俗的重复确认和扩大影响。”另外,可以将自然风光和民族文化等优势旅游资源与影视业、会展业、演出业等传媒经济形势有机结合,在发展当地经济的同时也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川成都金牛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公园”,是国内惟一的非物质文化博览园、全国最具综合竞争力的非遗产业园。他们运用了产业运作与文化保护相结合的模式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民族精神的DNA,就有效地运用影视媒体,将打造成为全球影视制作和发布基地以及成都新的动漫集聚园区之一,一批与非遗有关的纪录片、影视剧等,都将在此诞生。使游客不仅能够从中体会到完全不一样的视觉冲击与影音激荡,还能得到你对“非遗”的全新认识,由此创造了一段保护与运营完美结合的佳话。所以,只要这种改造不滥用这些民俗文化资源,不改变其精神内核和象征符号,只是改变其存在形式,是完全可以变“废”为宝的。

    民间文化传统是一个珍贵的资源库,我们保护的目的也是为了给其注入新时代的因子让其顺应社会而发展,在代代传承的过程中得到合理利用。而这种保护和利用,是要建立在大众文化语境中,要顺应大众文化的需要和大众传媒的方式。失去社会功能和存活环境的“活态”文化遗产在大众文化冲击下逐渐“失语”,而走出困境的方式可以诉求于大众传播媒介的影视手段。但我们更应该认清不同性质的影视作品在记录保存和传播发展民俗文化中的作用,针对它们的不同特点,我们也要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态度,以使它们更好地为我们保护“非遗”的工作服务。这样也为我们走出“非遗”保护的困境,找到了一条突围之路。

(来源:《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编辑:江晓雯)


作者:巩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