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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 击 器 简 述
 
来源:少北武术非遗工作室 | 日期:2012-07-13 11:44:42 | 浏览 次] 字体:[ ]

 

隔 击 器 简 述
 
张荣时著
 
凡是武器的锋为尖刃或击头,其背为节、链、软所组成,这类武器通称“隔击器”,又称“隔山器”。其中如(一)节器:如七节鞭、九节鞭、蜈蚣鞭,最短为梢节鞭。(二)链器:如链锤(流星)、链枪、链爪(飞抓)。(三)软器:如皮条鞭、藤鞭等。
隔击器一般不是古代战场上使用的武器。因为这类武器的动作前后环轮动作多,而不断容易伤害自己人,另一方面威力有限、较小。因此它属于护主卫客、随身自卫性武器。
节器的长度因人而异,通称“握鞭肘相平”。也就是说手握鞭柄(反握)小臂水平弯于胸前,鞭头恰好接地。如长于平肘则不利于进体打鞭(鞭长鞭头碰地),如鞭短于平肘则不利于悠鞭转鞭(因为易于自己自缠)这就是“握鞭肘相平”的依据。鞭节要略长于节环(每两节之间是由三个相连的小环连接的,此三个环称节环)。
链器的链长较长,约为身躯长的1.5倍。最短为顶上三拳。每个小铁环呈椭圆形,环环相连而组成链。链器可以吞吐(伸缩),所以其长度一般“高至顶上三拳”。
软器的长度:硬条鞭长则齐胸,短则达腹(约2.5尺);软条鞭及藤鞭大都齐胸,甚至齐顶达三、四尺长不等,也都是以实践作为依据的。
隔击器的器形如下图所示:
(1)七节鞭(图示略)
(2)流星(链锤)(图示略)
(3)皮条鞭(图示略)
(4)梢节鞭(图示略)
由武器四论可知:
(一)节、链、软三种隔击器都具备锋(进击部位)背(防挡部位),为矛盾对立的统
一体。而且锋在前而背在后,也符合“锋出背备,背出藏锋”的锋背相辅相成的关系。它们的锋统属于击头锋,背统属于缠、抖,因此基本大法相同,属同一类武器。由于符合锋背论,因此为武器,属于护主卫客类型。
(二)隔击器的术与法基本一致。一般为四法,即“隔打”“抽击”“ 缠拉”“ 抖接”。
通传节鞭歌如下:
节鞭七九,四法相商(或四法为伍),隔打抽击,缠拉抖接,法连悠打,打于轮击,悠于转头。
法法相连之法,通称“过门”。分为“打鞭”与“悠鞭”。打鞭多采用环、轮转身相连。悠鞭则采用肘、膝、背、颈、腿、臂等部位,掉转鞭头以利进击的相连法。
每两法相连而形成一术。因此根据术法论“术数法法乘”可知隔击器约为四四一十六招术数。对链器除上述外,尚有“吞吐”相连法。对条鞭则没有悠鞭。
(三)隔击器的锋,其威力圈为交叉全锋区,其锋行范围皆属锋区。似一个以器背及手
臂为半径的大球壳内为背区。器背只能缠拉,基本没有抽击作用。因此避锋区进入背区,为破法的根本法则。避锋法较多,有的很巧妙,不再叙述。
 
(初稿1968年;第二稿1986年写于锦州)


作者:张荣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