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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北拳术锋背区论初探
 
来源: | 日期:2009-08-14 17:37:00 | 浏览 次] 字体:[ ]

 

少北拳术“锋背区论”初探
    
陈 健    孙 刚
 
我国实用性武术以拳功自卫击技,最终目标是要解决如何徒手对应四种不同类型的敌手问题。通称“四大对手”,即单拳对手(空手一对一);群拳对手(空手一对众);单械对手(空手一对单人持武器或称空手夺白刃);群械对手(空手一对众人持武器)。其中,单拳对手是短打搏击的主要内容和基础术功。而后三种击技类型则是前者的延伸与拓展,属于拳术中的巧遁术功,是以落后对先进的技艺。通称:“群战”和“五遁术”。
运用拳术徒手对应四大敌手的武功根基是人体“九连十三锋”的术法与功力的修炼和精熟。本文依据中国当代少北拳宗师张荣时先生所授武学,以少北单拳对手短打为起点和例证。将拳术的“锋”与“连”原理,“锋行范围”和“最大力威”的内涵,以及对“锋区”与“背区”的研判表述如下。为深入探究和阐释对应四大敌手的术法,奠定拳理基础。
一、九连十三锋拳理
少北武术认为,人体在徒手击技中能够对敌进击的部位,称为“锋”;用于防挡敌之进击的部位,称为“连”。锋有十三个,即上肢的手锋、肘锋、肩锋;下肢的足锋、膝锋、胯锋(或称臀锋)。由左右两侧组合再加上头锋,总称“十三锋”。锋与锋相连接的部位是“连”,共有九个,即小臂为手肘连,称上小连;大臂为肘肩连,称上大连;小腿为足膝连,称下小连;大腿为膝胯连,称下大连。由左右两侧组合,再加上中连,即肩胯连的躯干,统称“九连”。
拳理曰:“锋主击,连主防”。锋属阳,以进击为主,或击中防。连属阴,以防为主,或防中击。这说明“锋”以攻击为主导的同时,亦内含防击为辅的功能;“连”以防守为主导的同时,亦含有进击的辅助作用。例如,拳打、掌拍、足射、肘击、膝顶、臀靠、头磕、肩撞等皆属进攻之技法,但用我之“锋”专门打击对手向我进击之“锋”,非打即拿、以锋治锋。这里的“锋 ”又展示了防守、或 击中防的技能。又如“连”主要是防对手十三锋的进击,而运用铁臂功(小臂)、铁腿功(小腿)主动扫击、轮打对手时,“连”又发挥了进击或防中击的作用。
搏击自卫中,“锋连”是矛盾的统一体。两者之间存在着“以连行锋,以锋护连”;“锋行连备,连出藏锋”的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辨证关系。首先,任何“锋点”击敌必然需要相邻之“连”的带动助击。连不动则锋难行,连无力则锋乏威。但是,以连趋动锋进之时,其连是十分危险的,必须以锋点护卫之。其次,当锋在其进击之际,其连必须处在防挡的准备之时;当连正在防挡之际,其锋必藏进击之机。此外,尚有两条重要的击技法则需要明确:一是“锋连相碰,贵在速变”;二是“连挡要利于锋进,锋击要利于连防”。这为自卫招法招数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术理依据。
二、锋行范围的最大力威
短打术理指明:“敌人面前争,统观十三锋”。与敌交战之中,要通盘观察其全身各个锋点的阴阳、动静、虚实、全神贯注其威力强的主击之锋,以达针锋相对、或击或防。根据人体结构及运动机能,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十三锋的各自运行轨迹、活动范围各不相同;在相近似的空间之内,其各锋所能发挥的威力也存在着很大差别。击技中,欲明查敌之锋,并运己之锋对应,必须熟悉锋行范围及最大威力,方能实现锋连互展、克敌制胜的目的。
“锋”施行进击之时,他在空间运行的途形称为“锋迹”。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锋走弧线进击(曲线运动);二是锋行直线进击(直折运动);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直线起、曲线击的混元“锋迹”(如腿之锋迹)。由于各锋处于人体的不同位置,且长短不一、功能各异,所以,十三锋在其力所能及的运动范围内展示的最大威力是有差异的。鉴于此,少北拳理对主击之 “锋”作如下划分和归类,用以指导击技实践。
第一、手与足左右共四锋,统称“远击锋点或长击锋”。其进击力威适用于对我双方相距一臂至一臂身半左右。短打法则通云:“远击锋,近击面”。意为对我双方距离较远,攻、防部位在于手、足的锋与连。只有相距近,才能击其面部。第二、肘与膝左右共四锋,称“近击锋点或远击锋。”其进击力威,适用于对我双方相距半臂左右。常言,“远用拳脚,近用膝肘;认挨十手,不挨膝肘。”这说明彼此距离临近,攻防在于肘膝的锋与连。第三、肩与胯共四锋,称“贴击锋点或内击锋”。其进击力威适用于对我双方贴靠之际。通传:“摔擒之始,内锋先击。”“叉合连进,不离其身。”第四、头锋又称“险击锋点”。可远击、近击和贴击。但头是自身必保的四大首要部位之一,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用于出击。否则,不可轻易动用。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拳理论点,仅对锋的最大威力而言,非指一般的锋所能达到的极限部位。并且,皆以开手击技为条件。在合手中,如拿与破拿、擒与破擒等,手锋可任意随连而动,无论远近、上下,随处可拿、到处可用。
三、关于十三锋的“锋背区”
所谓“锋背区”是“锋区”和“背区”的总称。何为“锋区”?它不是对各锋点活动范围的称谓,而是特指各锋点在其活动范围之内的最大威力区。何为“背区”?是指锋行范围之内、外最没有威力的区间。具体表述如下:
(一)手的锋背区:手锋(以右手为例)共有三个锋区。其一是“正锋区”,即在两肩连成的正前方,如手的正冲、反冲、弹打、轮劈、掌推、捶击等皆可发挥最大威力。其二是“侧锋区”,即在两肩连线的本支手的外侧,如开手冲、正臂旋冲、反臂旋冲等。其三是“下锋区”,即在两肩连线的体下方,如下砸捶、劈山掌、下冲击等。据此可知,对一个人来讲,手锋有正前方威力区(双锋);又有左右两侧的威力区(单锋);还有体下方的威力区(双锋)。由于手锋对背部不能发挥力威,故背部为自身手锋的进击“背区”。
(二)足的锋背区:足锋(以右足为例)的威力区,除与手锋相同有正锋区(如踢、扫、踹、勾、蹬、弹等)、侧锋区(侧踢、侧踹、侧弹、侧蹬等)和下锋区(如脚之踩、跺)之外,对身后之敌也能发挥力威,如后冲腿、后撩勾、后蹬脚、后轮扫等。因此,足还有“后锋区”。但对我双方若处在一臂范围之内,足锋难以展示最大威力,故此,双方贴靠后是为双足进击的“背区”。通过手与足二锋的锋区对比看出,足的锋区为四个,而手的锋区为三个,说明足的威力范围大。加之腿比臂长,且力度强于手臂。当用腿出击之时,上身又能起自防作用。腿不仅擅长于立战,而且在空战(腾空出击)和躺战(跌、扑、滚、翻)中仍能在四大锋区中发挥超常的力威。所以,在击技的打法中腿击之术法十分重要,这正是少北重视腿战的理论依据。
对于手、足等各锋区需要明确它们是随身形与体态的方向改变而转化的。如果身体向后转,那么正锋区也随之向后转。体形的改变可以改变锋行范围,但锋区不变。如前身向前下方极度弯曲,此时手臂可以打击到腿的后方及胯外上侧方。由于胸部因弯身向后,使正锋区之力威也转向到腿、胯后侧,但正锋区本身仍然在胸的前方。又如,上身转体后冲击。此时由于转体带动了本只手臂的转动,而后冲击之手仍属于侧锋区范围。
(三)肘与膝的锋背区:肘锋的最大威力区有两个,即“侧锋区”和“后锋区”。胸前为肘的背区。膝锋的最大威力区是腹前方,即“下前锋区”。它属于单一锋区,而体两侧与体后部为膝的背区。当我与对手相临近之际、或对面之时,要注意膝锋的击防;如近身到侧位和背后要重视肘锋的击防。
(四)肩与胯的锋区:肩锋的力威相依于上身的运动,是为定点锋区。肩锋随上身而击撞、随上身而摆击。胯锋的力威相依于下身的运动,也属于定点锋区。胯锋随下身而击撞、随下身而摆击。在对我双方贴靠之际要重视肩与胯的攻防作用。
(五)头锋区:头锋也是定点锋区,随身形而变动,可以顶撞、磕击。因头锋能够自由活动,故在定点锋区之内具备正面、侧面、后面等各方面的击防作用。
定点锋区的特点是力威区的固定性、制约性。它依赖于身体的带动而展示击防功能,其活动领域有明显的局限性。一般需要贴身相靠中发挥威。另外,在贴靠的条件下,肩对下部、胯对上部无力威。而头部本身是双方攻击的主要目标,实属重点防护的对象,需慎用。正如短打法则所论:“头锋大露,百招具废;摇打速冲,连击不辍”。
少北拳术认为,对我双方在竞技对战中,连续不断的用各种步法转运身形,其转运的目的无外乎两条:一是有意或无意地使对方落入自己的“锋区”之内,以利于自己之锋的最大力威得以充分发挥;二是有意无意的避开对方的“锋区”,步入对方的“背区”,或采其“连”而废其“锋”。这就是探究“锋背区”术理的实际意义所在。
 
来源:本文发表在《少北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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