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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夺匕首理论分析
 
来源: | 日期:2009-08-14 17:12:38 | 浏览 次] 字体:[ ]

 

 

【少北弟子学术交流】此文发表在《武林》杂志1989年第6期
 
徒手夺匕首理论分析
 
陈守军   陈 健
 
匕首,作为短兵器,自古有之。其种类有三:一是无刃锋的“矛匕”;二是单刃锋的“刀匕”;三是双刃锋的“剑匕”。因其“长不盈尺”,随身携带方便,故歹徒在作案时或日常生活中多有携带。
怎样徒手破匕首,中国当代少北武术宗师张荣时先生对此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识武器者必明锋背之术法,更明锋运之利弊,空手对刃必避其双锋而就其双背”。这里所说的“避其双锋而就其双背”就是徒手夺匕首的理论依据。
何谓双锋、何谓双背呢?任何兵器都是锋和背的统一体。“锋出背备,背出藏锋”。就匕首来看,它的尖和刃则是锋,把柄则是背。手持匕首,其匕锋的运行范围一定是在持匕者的前后左右的球体空间。在这个空间之内必定有一个或两个最能发挥匕首威力的区域,这个区域就是“锋区”;同时也存在一个或两个最不能发挥匕首威力的区域即“背锋区”。双锋即匕首本身的锋和锋区;双背即匕首本身的背和背锋区。“避其双锋”就是既要避其匕首之锋,还要躲开它的锋区。“就其双背”就是既要步运身形夺地利,快速进身抢占对方的“背锋区”,还要夺其匕首本身之背。
当我们遇到歹徒之时,歹徒一旦掏出匕首,我们除了沉着冷静之外,第一要看的就是歹徒手中的匕首是怎样握着。因为握法不同,锋区就不同,破法自然也就不一样。
就其匕首的握法来讲有两种:一是“正握匕”,二是“反握匕”。
“正握匕”即刀尖在虎口拳眼之上。最能发挥这种握法威力的空间是持匕首手臂的正前方,而其左右两侧属于背锋区。倘若对方刺未中,其必然要抽回匕首再刺,这就形成了单一的“点线锋区”。我们所要避开的就是匕首的前方,而要闪进的部位则是匕首的两侧。
“反握匕”即刀尖在小指拳眼之下,它属于“连片双锋区”。假设对方是用右手持匕首,那么,以其右臂前方为中线,呈×号型既可向左刺又可向右刺,还可左右连刺,其变化快,力度大,形成连片锋区。这种握法要比“正握匕”实用价值高,所以,人们在握匕首时皆有意或无意识地采用反握匕。在破刀尖朝下的“反把握匕”时,若用手去托抓对方的手腕子,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你的手已经进入了对方的锋区,如果对方一坠肘旋腕,你托抓对方腕子的手就会被匕首割伤;还有的用脚去踢对方的持匕手腕,脚背很容易被刀尖穿透,因为你的脚已经进入了对方的锋区。因此,破“反握匕首”时,理应用手取其“背锋区”虎口,顺其力迅即反背其手臂而夺取之。“反握匕”的“背锋区”在对方持匕手的虎口之上,如果对方右手“反握匕”由上而下向我猛刺时,倘若我用脚快速顶住其腿,使其前进之腿被定住不动,其必然要以脚为圆心,以手臂长为半径作圆周运动。我用左手从上往下取其“背锋区”虎口,顺其力猛向对方体内侧下压,其刀尖必刺在他自己的大腿上。如果对方把匕锋外翻,向其右斜上方反刺我时,我亦用左手顺其力猛向我的左上方刁起,同时右手迅速握住对方的持匕手腕,整个身体从对方的持匕手臂腋下穿过,快速反背对方手臂。
“避其双锋而就其双背”,对空手夺白刃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它使我们懂得了从何处入手去夺取对方的匕首。至于徒手夺匕首的具体招法可谓多矣,因为对方刺出匕首的角度、力度、速度都不一样,故不在此一一赘述。只要我们能以“锋背区论”为指导,认真研究苦练每一招一式,一定会不自然中寓自然,法无定法,运用自如。
 
(来源:《武林》杂志1989.6)\ 作者:沈铁警校少北武术总教练、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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